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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

常识判断 · 婚姻 · 婚姻家庭与继承 · 练习题

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

A. 九十日
B. 十五日
C. 六十日
D. 三十日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D

花生十三讲解

关键词定位。定位关键词'离婚冷静期''期限'。民法典数字考点: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须共同申领离婚证,逾期视为撤回,D正确。九十日、十五日、六十日均不符,排除A、B、C。确认答案为D。

原解析

冷静期30日内任一方可撤回申请;期满后30日内双方须共同申领离婚证,逾期视为撤回。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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