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立有数份内容抵触的遗嘱时,效力认定是:
遗嘱人立有数份内容抵触的遗嘱时,效力认定是:
A. 全部遗嘱均不发生效力
B. 以最先设立的遗嘱为准
C. 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D. 以抽签方式确定有效遗嘱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C
花生十三讲解
用关键词定位法。民法典遗嘱规则新变化:取消公证遗嘱优先效力,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尊重遗嘱人最终意愿),C正确。A全部无效、B以最早为准、D抽签均不符规定,排除。确认答案为C。
原解析
民法典规定,遗嘱人立有数份内容抵触的遗嘱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因此C项正确。排除A项,因并非全部遗嘱均不生效;B项错误,不优先最先设立的遗嘱;D项错误,并非通过抽签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