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目标是:
1949年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目标是:
A. 建立人民公社体制以加速社会主义建设
B. 将全国土地立即收归国有并实行统一经营
C. 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
D. 推行包产到户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C
花生十三讲解
切入点:这题考的是建国初期土地改革的性质,别被“社会主义”和“人民公社”带跑。知识点出处是1950年《土地改革法》,核心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A项人民公社是1958年的事,时间不符;B项“收归国有”是社会主义改造后期方向,当时还没到那步;D项包产到户是1978年后家庭联产承包,更靠后。所以只有C符合“耕者有其田”的初衷。确认答案为C。速记:土改分地给农民,公社包产都不行。
原解析
新中国成立初期土改依据《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村生产力。B项属社会主义改造后政策,A项为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D项是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均非此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