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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立有数份内容抵触的遗嘱”的效力规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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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立有数份内容抵触的遗嘱”的效力规则是:

A. 以最先订立的遗嘱为准
B. 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C. 数份遗嘱均不发生效力
D. 由全体继承人协商确定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B

花生十三讲解

本题用关键词定位+排除法。遗嘱人立有数份内容抵触的遗嘱:民法典规定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立遗嘱后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行为的视为撤回相应内容(公证遗嘱不再优先)。排除:A非以第一份为准;C并非全部无效;D继承人无权投票决定遗嘱效力,均错误。确认答案为B。

原解析

根据民法相关规定,数份遗嘱内容抵触时,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B项符合这一效力规则。A项最先订立与法律规定相反;C项数份均不生效是错误推论;D项由全体继承人协商确定并非法定优先规则,故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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