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等较重处罚前”应告知当事人的权利是:
“行政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等较重处罚前”应告知当事人的权利是:
A.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B. 仅陈述申辩权,无申请听证权
C. 仅听证权,无陈述申辩权
D. 陈述申辩权及听证权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D
花生十三讲解
先抓关键:行政处罚法规定,作出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较重处罚前,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并告知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两项权利并行。B、C各砍一项都不符合法定告知义务;A复议诉讼是处罚决定作出后的救济渠道,非事前告知重点。确认答案为D。速记:重罚之前,陈述申辩加听证。
原解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63条,吊销许可证属于较重处罚,行政机关在作出前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同时依据第44条,须告知陈述申辩权。故D正确。B、C不完整,A为事后救济权,非事前告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