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出庭作证”的经济保障是:
“证人出庭作证”的经济保障是:
A. 交通住宿误工等费用可获补偿
B. 证人出庭作证所需费用完全由自己承担,国家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助或补偿
C. 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由败诉方当事人给予奖励,以激励证人积极作证
D. 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对证人出庭作证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助或物质奖励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A
花生十三讲解
本题用常识判断-关键词定位法(证人出庭)。证人出庭作证的经济保障:因履行作证义务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等合理费用可获得补偿,A项。自费义务、败诉方奖励、禁止补助均不符诉讼法规定。故选A。
原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故A正确;B、D与法律规定相悖,C项“奖励”非法律术语,且费用性质为补偿而非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