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机制:指劳动仲裁机构与法院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实现程…
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机制:指劳动仲裁机构与法院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实现程序衔接的工作机制。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裁审衔接的是:
A. 某企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未涉及仲裁机构与法院的统一裁审标准
B. 某市仲裁委与法院统一加班费争议裁审标准并互通案件信息
C. 某员申请劳动仲裁立案但未实现与法院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的程序衔接
D. 某局调解一起劳动争议工资纠纷未遵循仲裁与法院统一裁审受理范围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B
花生十三讲解
用要素法解定义判断。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机制的要素:①主体是劳动仲裁机构与法院;②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法律适用标准;③实现程序衔接。B项某市仲裁委与法院统一加班费争议裁审标准并互通案件信息——两机构联动、统一标准、信息互通程序衔接,要素齐备。A项企业与职工协商解除合同属协商行为;C项申请仲裁立案是单一程序环节;D项调解工资纠纷属行政调解,均不属于裁审衔接。确认答案为B。
原解析
要件:仲裁与法院、统一标准、程序衔接。B项统一标准互通信息,符合定义。A是协商,C是个案申请,D是行政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