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两税法”的征税标准是:
唐代“两税法”的征税标准是:
A. 以人丁为宗,按人口数量征收赋税,不考虑土地和财产状况
B. 以田亩为宗,按土地面积征收赋税,不考虑人口和资产多寡
C. 以资产为宗分夏秋两征
D. 以户等为宗,按户等高低征收赋税,不考虑实际资产变化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C
花生十三讲解
本题用常识判断-高频考点定位(唐代经济)。两税法的征税标准是以资产为宗: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分夏秋两次征收,取代租庸调,C项。以军功、人丁、门第为宗均非两税法标准。故选C。
原解析
两税法由杨炎提出,以资产为宗,按田亩和财产多少分夏秋两季征税,改变了以人丁为主的税制。A、D为旧制或辅助,B不全面,故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