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时期,江秉之在山阴任职时,其处理狱讼的特点是什么?
南朝时期,江秉之在山阴任职时,其处理狱讼的特点是什么?
A. 废弛狱政,致使地方治安混乱,百姓怨声载道
B. 严刑滥罚,滥用酷刑导致冤狱频生,民不聊生
C. 受赇枉法,收受贿赂而曲断案件,司法公正荡然无存
D. 察狱讼简而不扰山阴称治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D
花生十三讲解
核心在于南朝吏治评价重“简静”不重“繁苛”,此题考的是江秉之施政风格。史载其“在县专以简约御下”,处理狱讼强调不扰民,故山阴大治。A项“废弛狱政”与“称治”矛盾,B项“严刑滥罚”是酷吏特征,C项“受赇枉法”属贪腐污点,均与正史清官形象不符。确认答案为D。速记:狱讼简静不扰民,山阴称治江秉之。
原解析
江秉之在南朝宋任山阴令,以察狱讼简而不扰民著称,使山阴大治。此典故体现其清明理政,非废弛狱政、严刑滥罚或贪赃枉法,故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