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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作为新型商业模式,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社会资本也不断向该领域集中…

常识判断 · 法律 · 经济与消费者权益法 · 2024年 上海 练习题

“直播带货”作为新型商业模式,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社会资本也不断向该领域集中,催生了以“线上引流+实体消费”的数字经济新模式。但在实践中,执法监管不足、直播违规频发、司法维权举证难度大等问题,已经成为破坏直播数字经济的重要因素。 2024年3月16日,A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张某某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经查,张某某利用抖音平台开设直播间带货。销售国产手表产品“梭尔”“天代”“唯凯诺”时,在直播间宣称上述产品为瑞士名牌、瑞士机芯、价值四五位数,甚至与一辆小轿车的价值相当。张某某无法提供销售上述手表的产品检验报告,也无法证明所销售产品为瑞士产品,也知道该产品实际售出价格为199元、299元、399元。A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数额较大)的行政处罚。后张某某依法申请听证,经过听证会后,A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张某某对A县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不服,欲提起行政复议。 问题:针对张某某销售国产手表产品“梭尔”“天代”“唯凯诺”时,在直播间宣称上述产品为瑞士名牌、瑞士机芯、价值四五位数,甚至与一辆小轿车的价值相当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当中的哪一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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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商业混淆B. 虚假宣传C. 不正当有奖销售D. 诋毁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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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正确率 63%|考点:其他法律法规】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张某某的行为不属于商业混淆。
B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张某某销售国产手表产品“梭尔”“天代”“唯凯诺”时,在直播间宣称上述产品为瑞士名牌、瑞士机芯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
C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张某某的行为不属于不正当有奖销售。
D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张某某的行为不属于诋毁商誉。
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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