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体资格通常限于传统的法律关系主体类型: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就虚拟数字…
法律主体资格通常限于传统的法律关系主体类型: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就虚拟数字人而言,首先,虚拟数字人不具有完全独立的认识和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与具有生命和意志精神的自然人有着本质区别。其次,由于虚拟数字人的存在方式具有虚拟性和意志不自由,也不能像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一样具有实体的场所、人员和独立判断并作出自身意思表示的机关。总的来说,虚拟数字人作为一种技术产品或服务的表现形式,其法律后果归咎于背后的运营主体,即开发公司、使用企业或个人。例如,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首例涉“虚拟数字人”侵权案中,法院明确指出虚拟数字人不具备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不享有人格权,其法律责任由相关的运营主体承担。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A. 虚拟数字人目前并不具备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B. 可以将虚拟数字人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加以保护C. 亟须厘清虚拟数字人及其运营主体的法律责任D. 应当设立专门条款界定虚拟数字人的法律属性先想一想,再看答案与解析 ▸
正确答案:A
【正确率 64%|考点:关联词-因果】
文段开篇介绍法律主体资格通常限于传统的法律关系主体类型,之后通过“首先”“其次”具体论述虚拟数字人的情况,指出它与自然人有着本质区别,也不能像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一样具有实体的场所、人员和独立判断并作出自身意思表示的机关,接下来通过“总的来说”总结前文,强调虚拟数字人的法律后果归咎于背后的运营主体,即其不具备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对应A项。
B项,文段强调虚拟数字人目前并不具备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作为法律关系主体”与文意相悖,排除;
C项,“厘清······法律责任”文段并未提及,无中生有,排除;
D项,“设立专门条款”文段并未提及,无中生有,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A。
【文段出处】《实操:虚拟数字人背后的法律隐忧》
考点关联词-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