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
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符合离婚冷静期规定的是:
A. 由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存在争议,李某拒绝与妻子协议离婚B. 离婚两年后,小丁依然悉心照料公婆,丈夫羞愧难当,向小丁提出复婚C. 杨某与妻子激烈争吵后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第二天和好以后,整整三个月两人都没有再谈及此事D. 陈某与丈夫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二十天后,其父亲携带身份证明前往婚姻登记处要求撤回离婚申请先想一想,再看答案与解析 ▸
正确答案:C
【正确率 90%|考点:大前提】
第一步:找出定义关键词。
“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二步:逐一分析选项。
A项:李某拒绝与妻子协议离婚,因此尚未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不符合“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不符合定义,排除;
B项:离婚两年后,已经超过了离婚冷静期的期限,不符合“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不符合定义,排除;
C项:第二天和好以后,整整三个月两人都没有再谈及此事,符合“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符合定义,当选;
D项:陈某的父亲并非当事人,不符合“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不符合定义,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C。
考点大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