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隋代李德林“内史之笔”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隋代李德林“内史之笔”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精通律令的法官
B. 擅长诗赋的学士
C. 工诏诰的内史令
D. 专修史书的史官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C
花生十三讲解
这题的突破口在“内史之笔”这个专称,它出自《隋书》对李德林的记载,说他掌机密、工于诏诰,隋文帝时官拜内史令,负责起草朝廷文书。A项律令对应的是法官,B项诗赋对应文士,D项史书对应史官,这三者都偏离“笔”指代公文诏令的核心职能。李德林以制诰文笔闻名,而非断案、吟诗或修史。确认答案为C。速记:内史之笔写诏令,法官诗赋史官迷。
原解析
李德林为隋代内史令,掌机要,以善写诏诰著称,故称“内史之笔”。选项B、A、D分别对应文学、法律、史学职能,与题干“诏诰之工”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