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题库

取灯车赴兴坪镇取新渔灯:江边路16千米、平均速度32千米/小时,清点装车33分钟…

数量关系 · 行程问题 · 基础行程 · 练习题

取灯车赴兴坪镇取新渔灯:江边路16千米、平均速度32千米/小时,清点装车33分钟,回班分发17分钟。共需多少分钟?

A. 80
B. 82
C. 78
D. 84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A

花生十三讲解

拿到题先判断类型:这是行程加时间叠加,核心是“路上时间+杂项时间”。路上16千米除以速度32,半小时即30分钟,清点33分钟,回班分发17分钟,三项相加30+33+17=80分钟。主要干扰是有人把“回班分发”误当返程路程,但题目明确只给江边路16千米,返程没给距离,所以不能加路程,只加时间。另外选项里的82、84可能是把30算成32或把33算成35的粗心错,直接排除。确认答案为A。速记:路程除速得行车,杂项时间直接加。

原解析

去程时间=16÷32=0.5小时=30分钟,加上清点装车33分钟和回班分发17分钟,总时间=30+33+17=80分钟。故选A。

在线练习此考点(免费)→

← 返回「基础行程」考点题目列表

同考点相似题

查看「基础行程」考点全部题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