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4日21时许,邢某在其工作的甲区四季青镇南平庄村“福锅记”饭店内,…
2022年4月4日21时许,邢某在其工作的甲区四季青镇南平庄村“福锅记”饭店内,因倒垃圾问题与饭店经理陈某(男,44岁)发生争执。后陈某将邢某头部打伤,经鉴定为轻微伤。邢某被打后,从厨房中拿了一把菜刀追砍陈某,陈某躲进饭店1号包间内。邢某用菜刀将包间房门的玻璃砍碎,见陈某不出来,便把饭店大厅离1号包间最近的28号餐桌下的煤气管道阀门打开,并用打火机点燃煤气管道,意图烧陈某。煤气着火后将一把椅子和包间隔板烧坏,后饭店员工及时将火扑灭。被点燃的煤气管道连接4个大型煤气罐,如不及时扑灭,极易引起爆炸,威胁到饭店及饭店周围商店的安全。关于案例中邢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属于犯罪未遂B. 属于犯罪既遂C.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先想一想,再看答案与解析 ▸
正确答案:B
【正确率 45%|考点:刑法】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C两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本题中邢某为报复他人,在饭店内将连接4个大型煤气罐的煤气管道点燃,威胁到饭店及饭店周围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而放火罪的既遂标准是火能够独立燃烧,因此邢某构成放火罪既遂,而非犯罪未遂,不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只有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邢某构成放火罪既遂,应当按照既遂犯处罚。
故正确答案为B。
考点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