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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杨某与赵某在网吧因琐事发生争吵,后约定在公园门口打架。杨某准备了甩棍、棒球棍…

常识判断 · 法律 · 刑法 · 2025年 练习题

某日杨某与赵某在网吧因琐事发生争吵,后约定在公园门口打架。杨某准备了甩棍、棒球棍等工具,并纠集安某等6人一同前往,赵某准备了砍刀、钢管等工具,并纠集胡某等5人一同前往。双方在公园门口碰面后发生互殴,该过程中赵某持砍刀将杨某砍伤,造成杨某重伤。则赵某的行为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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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寻衅滋事罪B. 故意伤害罪C. 聚众斗殴罪D. 招摇撞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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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正确率 46%|考点:刑法】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因此,赵某的行为并未构成寻衅滋事罪。
B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因此,赵某持砍刀将杨某砍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D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因此,赵某的行为并未构成招摇撞骗罪。
故正确答案为B。
考点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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