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下列哪一情形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下列哪一情形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A. 合同纠纷中,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不一致B. 侵权纠纷中,侵权行为地在另一省市C. 对下落不明的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D. 继承遗产纠纷中,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不明先想一想,再看答案与解析 ▸
正确答案:C
【正确率 52%|考点:诉讼法】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B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D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故正确答案为C。
考点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