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S市人民政府与甲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签订《天然气综合利用项…
2011年,S市人民政府与甲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签订《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由甲公司在S市从事城市天然气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协议签订后甲公司办理了部分开工手续并进行了开工建设,但一直未能完工。2014年,S市人民政府发出催告通知,告知甲公司在收到通知后两个月内尽快办理天然气经营许可手续,否则将收回燃气授权经营区域。甲公司出具项目建设保证书,承诺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三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否则自动退出授权经营区域。2016年,S市人民政府决定按违约责任解除与甲公司的特许经营协议并收回甲公司的特许经营权。甲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维持了S市人民政府收回甲公司燃气经营区域授权的决定。甲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S市人民政府收回其天然气特许经营权的行为违法并撤销该行政行为。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甲公司的诉讼请求,甲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S市人民政府催促甲公司完成天然气项目建设,甲公司长期无法完工致使授权经营区域内居民供气目的无法实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解除特许经营协议的法定条件成立,但S市人民政府未依据住建部制定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告知甲公司享有听证的权利,违反了法定程序。被诉行政行为虽然内容合法,但程序违法。因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一旦撤销会影响城市发展需要和居民供气需求,二审法院判决确认程序违法但不予撤销。 问题:关于二审法院审理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二审法院审查范围仅限于S市人民政府的被诉行政行为B. 二审法院审理本案,应当对一审法院的判决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C. 二审法院参照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是规章D. 二审法院审理本案,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先想一想,再看答案与解析 ▸
正确答案:BC
【正确率 18%|考点:行政法】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C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题干中,二审法院参照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是住建部制定的部门规章,属于规章。
D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故正确答案为BC。
考点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