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将房屋出租给李四,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1年(2024年10月1日至…
张三将房屋出租给李四,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1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1日),月租金1万元,每月15日支付租金。李四均按时交付租金,但2025年8月15日,由于李四的公司未按时发放工资,导致李四未按时付清当月租金。8月20日,张三在未通知李四的情况下将房屋卖给王五,双方订立了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现王五要求李四搬离该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李四有权以张三侵犯自己的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法院宣告张三和王五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B. 因李四迟延支付租金,张三有权直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C. 李四应当搬离,因王五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李四不得以房屋租赁合同这一债权来对抗王五对该房屋所享有的所有权D. 李四不应当搬离,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对王五具有约束力先想一想,再看答案与解析 ▸
正确答案:D
【正确率 36%|考点:民法典】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规定:“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题中,李四有权以张三侵犯自己的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张三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张三和王五的房屋买卖合同仍然有效。
B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题中,李四迟延支付租金,张三应当先履行催告义务,若李四经过催告后仍不支付租金,张三才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而非李四延迟支付房屋租金,张三直接就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C项错误,D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题中,李四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在先,基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王五无权要求李四搬离房屋,房屋租赁合同对王五具有约束力。
故正确答案为D。
考点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