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日,甲欠乙的50万货款到期,乙多次催要无果,甲称自己名下无任何资…
2022年5月1日,甲欠乙的50万货款到期,乙多次催要无果,甲称自己名下无任何资产。2022年10月1日,经调查发现,2022年7月1日,甲向某希望工程捐款30万并将自己名下的一台轿车赠与对其债务不知情的丙,乙将甲诉讼至法院要求撤销甲的捐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出于自愿原则,甲可以撤销对该希望工程的捐款B. 因属于公益性质的捐赠,法院不得撤销甲对该希望工程的捐款C. 若乙的诉求得到法院支持,其支付的律师费应当由甲承担D. 若至2024年9月30日,乙未行使自己的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先想一想,再看答案与解析 ▸
正确答案:C
【正确率 30%|考点:民法典】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向某希望工程捐款属于公益性质的赠与,无论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甲都不可以撤销。
B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所以法院有权撤销甲的捐赠。
C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乙支付的律师费属于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依法应当由甲承担。
D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乙于2022年10月1日知道撤销事由,应当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内行使撤销权。
故正确答案为C。
考点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