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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科技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使用丙高新技术公司研发的设备进行验证试验,由于资金不足,…

资料分析 · 综合分析 · 综合判断 · 2025年 北京 练习题

甲科技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使用丙高新技术公司研发的设备进行验证试验,由于资金不足,2020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由乙公司花费8000万向丙公司购买设备,甲公司每年向乙公司支付1000万的租金,期限为8年,利息总计500万,但该合同未办理登记手续。2023年3月1日,甲公司将该设备以合理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丁公司并交付。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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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若设备严重不符合甲、乙两公司的相关约定,甲公司可以拒收设备B. 甲公司没有设备所有权,所以与丁公司之间的合同无效C. 若合同期间设备发生故障,应当由乙公司履行维修义务D. 乙公司发现甲公司将设备卖给丁公司后,有权让丁公司返还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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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正确率 26%|考点:民法典】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乙融资租赁公司为出租人,丙高新技术公司为出卖人,设备为租赁物,甲科技公司为承租人,丁公司为合同外第三人。
A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所以若设备严重不符合甲、乙两公司的相关约定,甲公司可以拒收设备。
B、D两项错误,甲公司是设备占有人,设备所有权属于乙公司,所以甲公司出卖设备属于无权处分,无权处分不影响买卖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五条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丁公司对甲、乙两公司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不知情,并且支付了合理价格,符合善意第三人的要求,丁公司依法取得设备所有权,乙公司无权让丁公司返还设备。
C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的是承租人甲公司,而不是出租人乙公司。
故正确答案为A。
考点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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