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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采购1万斤中药材的合同,后因中药材涨价,乙公司拒绝发货。关于…

资料分析 · 综合分析 · 综合判断 · 2026年 练习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采购1万斤中药材的合同,后因中药材涨价,乙公司拒绝发货。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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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采购1万斤中药材,每斤出价200元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邀请B. 若乙公司在做承诺时将每斤中药材的单价改为300元,则为新要约C. 若合同中约定乙公司先发货甲公司再付款,乙公司未发货便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甲公司无权拒绝给付价款D. 若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甲公司的损失,人民法院在审判时可以主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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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正确率 38%|考点:民法典】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且有受拘束的意思,故属于要约而非要约邀请。
B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乙公司将甲公司要约中的药材单价改为300元,属于实质性变更,应当认定为新要约。
C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D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对于违约金的数额进行增减,而是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进行。
故正确答案为B。
考点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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