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某国企的总经理,赵某利用职务之便将该公司的巨额资金占为己有。赵某的行为构成:
作为某国企的总经理,赵某利用职务之便将该公司的巨额资金占为己有。赵某的行为构成:
A. 挪用公款罪
B. 挪用资金罪
C. 贪污罪
D. 职务侵占罪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C
花生十三讲解
国企总经理属于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国有资金,按《刑法》第382条以贪污论处,构成贪污罪。挪用类罪名要求'挪用'而非占为己有(A、B错);职务侵占罪针对非国有单位人员(D错)。确认答案为C
原解析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382条第2款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 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赵 某作为国企的总经理,经营国有财产,利用职务之便占有公司资金,而国企资金属于国有财物,所以赵某的行为 构成贪污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B项:根据《刑法》第272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 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资金罪。 D项: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 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是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