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瘦肉精”饲料供养殖使用的定性是:
生产销售“瘦肉精”饲料供养殖使用的定性是:
A. 行业内广泛认可的养殖技术应用
B. 现代养殖管理的重要技术创新手段
C. 仅以罚款作为处理方式的违法行为
D. 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D
花生十三讲解
本题用关键词定位+排除法。生产销售'瘦肉精'(克伦特罗等禁用药物)饲料供养殖使用:属在食品原料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源头行为,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犯罪,是食品安全'两高'司法解释明确打击对象。排除:A'行业惯例'、B'技术创新'是狡辩;C不止罚款,须追刑责。确认答案为D。
原解析
生产、销售用于养殖的瘦肉精饲料属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因为瘦肉精是禁止使用的动物药品,其残留直接危害人体健康,此行为触及刑法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认定。A项将有害行为视为技术创新,B项强调创新手段,均不符合违法本质;C项仅以罚款处理,忽略刑事定性。本题考点在于刑法对有害食品犯罪的认定,易混淆为管理技术。因此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