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跑分”名义出租银行卡帮助转移电诈资金的定性是:
以“跑分”名义出租银行卡帮助转移电诈资金的定性是:
A. 可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或帮信罪
B. 一律构成洗钱罪,且不区分具体情节轻重
C. 仅构成民事违约,不涉及任何刑事责任
D. 构成诈骗罪共犯,需以共同犯罪故意为前提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A
花生十三讲解
用关键词定位法。'跑分'出租银行卡的定性:明知是电诈资金仍提供银行卡帮助转移,可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A正确。B正常出租收益、C自由处分错误——银行卡不得出租出借,D无偿帮忙也可能构罪,排除。确认答案为A。
原解析
“跑分”出租银行卡转移电诈资金,明知是犯罪所得而协助转移,可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若仅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则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洗钱罪需特定上游犯罪,诈骗罪共犯需事前通谋,故B、D错误,C明显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