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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昆将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整体出售。处分效力是:

常识判断 · 民法典 · 民法 · 练习题

小昆将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整体出售。处分效力是:

A. 该房屋出售行为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当然有效,无需考虑其他共有人的意见
B. 该房屋出售行为只需通知其他共有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无需其同意
C. 该房屋出售行为当然无效,且买方无法获得任何法律上的救济途径
D. 无权处分需其他共有人追认或符合善意取得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D

花生十三讲解

看到这题先想民法典物权编共有规则,核心是处分共有物需全体共有人同意,否则构成无权处分。A和B都错,因为内部关系上未同意则不能当然有效,通知也不等于同意,这俩混淆了“内部效力”和“外部追认”。C错在“当然无效”太绝对,无权处分合同本身有效,只是物权变动效力待定,买方并非无救济,可主张善意取得或违约责任。D正确,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和三百一十一条,追认或善意取得是两条出路。确认答案为D。速记:共有处分需全同意,无权处分看追认或善意。

原解析

共有房屋整体出售属无权处分,依《民法典》第301条,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行为效力待定,需其他共有人追认或买受人善意取得方可有效。A错在未考虑追认;C错在否定救济;B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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