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将乙方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方偿还借款期限为一年且已到期的2万元借款以及借款利…
甲方将乙方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方偿还借款期限为一年且已到期的2万元借款以及借款利息。在诉讼中,甲方向法庭提交了借据作为乙方借款的证据。下列与之相关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借据上没有约定利息,故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借期内利息
B. 甲方提交借据足以证明甲、乙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成立,乙方抗辩无效
C. 甲方除了提交借据外,还需要提交向乙方实际付款的凭证,才能证明甲、乙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真实发生
D. 虽然借据上未约定利息,但是乙方仍应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借期内和逾期后的资金占用利息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A
花生十三讲解
本题用关键词定位+排除法。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故借据未约定利息时乙方无须支付借期内利息,A正确。排除:B乙方仍可就借贷是否真实发生等抗辩;C本案有借据且金额不大,不必然要求另提付款凭证;D借期内无息,与A矛盾。确认答案为A。
原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 211 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本案中借据上没有约定借款利息,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借期内利息。因此,选择 A 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