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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罪”处罚的对象是:

常识判断 · 刑法 · 刑法 · 练习题

“聚众斗殴罪”处罚的对象是:

A. 现场的围观群众与无关人员
B. 凡是在案发现场的全部违法人员
C. 在现场仅有的组织者和积极参加者
D. 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D

花生十三讲解

本题用常识判断-关键词定位法(刑法罪名)。聚众斗殴罪处罚的对象是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不构成本罪,D项。围观群众、在场所有人、仅组织者一人均不符法条规定的处罚范围。故选D。

原解析

聚众斗殴罪的犯罪主体是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明确规定了这一主体要件。首要分子包括组织、策划、指挥者,其他积极参加者则是积极参与斗殴的人员。A项围观群众与无关人员不构成犯罪,B项将全部在场违法人员纳入处罚范围过广,C项仅组织者和积极参加者未能涵盖首要分子的定位,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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