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跨年清零’”做法的合法性是:
“年休假‘跨年清零’”做法的合法性是:
A. 用人单位依据内部规章制度对员工未休年休假进行跨年清零处理,只要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即具有完全合法性
B. 用人单位对员工未休年假仅需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一倍工资作为补偿,无需安排补休或支付额外报酬
C. 员工在年度内未申请休年假,且未提出书面异议,即视为其默认同意放弃当年年休假权利
D. 未休年假应安排补休或支付三倍工资报酬不能简单清零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D
花生十三讲解
本题用常识判断-关键词定位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不能简单跨年清零:因工作原因未安排休假的,应跨年度安排补休或按日工资三倍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含正常工资),D项。清零合法、默认放弃、只补一倍均不符规定。故选D。
原解析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经职工同意可不安排,但应按日工资300%支付报酬。跨年清零剥夺职工休假权,违法。A、C、B均不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