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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汤圆借给朋友两万元未约定利息,还款时朋友主动多还的合理利息处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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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汤圆借给朋友两万元未约定利息,还款时朋友主动多还的合理利息处理是:

A. 自然债务已履行不得请求返还
B. 多还利息属于不当得利应退回
C. 利息约定不明应视为无息处理
D. 补签合同后利息约定才有效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A

花生十三讲解

破题点:民间借贷没约定利息,法律默认是无息,但对方自愿给付的利息属于自然债务。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未约定利息视为无息,所以多还的利息不是合同义务,但对方主动履行后,你不能以不当得利要回,因为这是自然债务,法律不强制但已履行有效。排除B,多还并非没有法律原因;排除C,这是对未约定情形的规则,但题目问的是已还后的处理;排除D,补签不影响已履行事实。确认答案为A。速记:没约利息本无息,自愿多还不退回。

原解析

借款未约定利息视为无息,但借款人自愿多还的合理利息属自然债务的履行,给付后不得请求返还,A项正确。B项已自愿履行不构成不当得利,C项无息处理不妨碍自愿给付有效,D项无需补签合同利息给付即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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