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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罪”暴力袭击民警的独立罪名是( )。

常识判断 · 刑法 · 刑法 · 练习题

“袭警罪”暴力袭击民警的独立罪名是( )。

A. 阻碍执行职务罪,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B. 妨害公务罪,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C. 对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刑法已单独规定袭警罪予以刑事处罚
D. 故意伤害罪,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C

花生十三讲解

切入点:这题考的是刑法修正案新增的独立罪名,别被“阻碍执行职务”这种老表述带偏。袭警罪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明确将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单独成罪,不再笼统归入妨害公务罪。A和B都是妨害公务罪的传统定义,属于旧法条内容,排除。D故意伤害罪要求达到轻伤以上后果,而袭警罪不要求特定伤害结果,只要暴力袭击即构成,所以排除。确认答案为C。速记:袭警独立罪,暴力即入刑。

原解析

袭警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独立罪名,全称为“暴力袭击执行职务民警罪”,故C正确。A、B为旧罪名,D为一般伤害罪,均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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