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均向该公司书面请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下…
甲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均向该公司书面请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赵某持股1%,连续持股180日,甲公司可拒绝查账B. 钱某持股5%,同时担任乙公司的董事,乙公司与甲公司均在A市从事教育培训业务,甲公司可拒绝查账C. 孙某持股5%,正在和丙公司洽谈股权转让事宜,查阅甲公司的会计账簿是为了评估股权价格,甲公司不可拒绝查账D. 甲公司章程规定,持股比例不足10%的股东无权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李某持股5%,甲公司可拒绝查账先想一想,再看答案与解析 ▸
正确答案:D
【正确率 26%|考点:劳动法和经济法】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适用本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公司章程对持股比例有较低规定的,从其规定。”题中,赵某不符合该持股要求,故甲公司可拒绝查账。
B、C两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题中,甲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钱某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可以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孙某“为了评估股权价格”而查账,不符合“不正当目的”,甲公司不可拒绝孙某查账。
D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九条规定:“公司章程、股东之间的协议等实质性剥夺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规定查阅或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的权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股东查阅或者复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公司章程不能规定实质性剥夺股东查阅或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的权利。题中,甲公司不可以拒绝股东李某查账。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考点劳动法和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