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2016年共同生育一子丙。2024年甲、乙分手,丙自出…
甲与乙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2016年共同生育一子丙。2024年甲、乙分手,丙自出生起一直随乙生活,甲未支付任何抚养费。后甲与丁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戊。不久甲因意外事故去世,甲名下账户存有婚后共同存款10万元。甲生前留有合法的自书遗嘱,载明其全部遗产由戊继承。乙诉至法院,主张以甲的遗产先行清偿欠付丙的抚养费。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的自书遗嘱有效,戊可依据遗嘱继承10万元B. 丙系非婚生子女,且甲未支付抚养费,丙不是法定继承人C. 甲的遗产应当先行清偿欠付丙的抚养费D. 乙作为丙的母亲,有权以个人名义参与分割甲的遗产先想一想,再看答案与解析 ▸
正确答案:C
【正确率 63%|考点:民法典】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题中,甲名下的10万元存款系甲与丁婚后共同财产,其中5万元属于甲的遗产,因此,戊可依据遗嘱继承甲的全部遗产5万元,而非10万元。
B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题中,丙虽系非婚生子女,但与戊享有同等的法定继承权,且甲未支付抚养费不影响丙的法定继承人身份。
C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题中,甲欠付丙的抚养费,属于生前法定扶养债务,应当先从甲的遗产5万元中清偿,剩余部分再由戊依遗嘱继承。
D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题中,乙虽为丙的法定监护人,但其与甲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甲的合法配偶,亦非甲的法定继承人,无权以个人名义参与分割甲的遗产。丙享有的继承权应由乙以丙的名义代为行使,而非以乙个人名义主张。
故正确答案为C。
考点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