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相恋不久后结婚。婚后两年,乙因甲实施家庭暴力,向甲提出离婚。甲同意离婚,但…
甲和乙相恋不久后结婚。婚后两年,乙因甲实施家庭暴力,向甲提出离婚。甲同意离婚,但甲、乙双方无法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于是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甲、乙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 若甲、乙离婚,乙有权要求甲进行损害赔偿C. 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甲、乙必须办理离婚登记才能解除婚姻关系D.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先想一想,再看答案与解析 ▸
正确答案:C
【正确率 48%|考点:民法典】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四项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题中,甲、乙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三)实施家庭暴力;”题中,甲实施家庭暴力,乙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C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题中,甲、乙的婚姻关系自离婚判决书生效时解除,无需另行办理离婚登记。
D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考点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