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某骑行由乙公司运营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时,因车辆“油门线”失灵失控,钱某紧急制动后…
钱某骑行由乙公司运营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时,因车辆“油门线”失灵失控,钱某紧急制动后摔落受伤,交警部门经检测认定钱某无责。该共享电动自行车系甲公司生产,乙公司通过采购方式取得车辆使用权并投放市场。钱某与乙公司沟通索赔,乙公司以其仅提供运营服务、非车辆生产者为由拒绝赔付。因协商未果,钱某将甲公司、乙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赔偿损失。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若乙公司无法证明缺陷系甲公司造成,则应对钱某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B. 乙公司作为共享出行服务的运营者,应对钱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C. 钱某有权选择要求甲公司承担产品缺陷侵权责任或要求乙公司承担销售者责任D. 甲公司作为车辆生产者,仅在对产品缺陷存在过错时才需承担赔偿责任先想一想,再看答案与解析 ▸
正确答案:C
【正确率 45%|考点:民法典】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C项正确,A、B两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责任形态为“择一赔偿”,一方赔偿后可向实际过错方追偿,并非共同承担连带责任。题中,乙公司作为销售者承担无过错责任,无论其是否能证明缺陷系甲公司造成,均需先对钱某进行赔偿;因缺陷系“油门线”失灵失控,而非因乙公司自身过错导致,乙公司赔付后可向生产者甲公司追偿,钱某作为消费者可以要求甲公司或者乙公司承担责任。
D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产品缺陷侵权责任对生产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题中,无论甲公司对缺陷的产生是否存在过错,只要产品存在缺陷并造成损害,甲公司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故正确答案为C。
考点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