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收房后打算装修,误将同小区乙的房屋认作自己的房产,向物业公司索要密码。物业公司…
甲收房后打算装修,误将同小区乙的房屋认作自己的房产,向物业公司索要密码。物业公司未经核实就向甲提供了乙房屋的密码,甲得以进入乙的房屋装修。完工后甲才发现房屋错误,与物业公司、乙协商赔偿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装修款9万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物业公司未经核实就向甲提供房屋密码,未尽到管理责任,应承担一定责任B. 甲疏忽大意未尽到核实义务,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C. 乙的房屋被装修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甲装修款9万元D. 如乙选择保留装修,其作为添附物的所有权人应补偿甲部分装修款先想一想,再看答案与解析 ▸
正确答案:C
【正确率 77%|考点:民法典】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B两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题干中,物业公司向甲提供房屋密码时未履行核实业主身份的基本职责,存在明显过错,应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甲在装修前有义务仔细核实房屋权属情况,因疏忽大意未进行核查贸然对房屋进行装修,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C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六条规定:“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题干中,乙对装修行为既无主动追求,也无任何过错,属于完全被动的利益受领方。若强制乙返还装修款9万元,实质上是让无过错的乙为甲的重大过失负责,违背了公平原则。甲作为过错方,应承担主要损失,而乙作为善意方,只有当装修对乙存在实际价值且该价值未灭失时,乙才需在该价值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而非全额返还。
D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题干中,甲误装修乙的房屋构成了添附情形,乙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如选择保留装修添附物,客观上获得了装修带来的利益。因此,基于公平原则,乙对甲投入的装修款应进行部分补偿。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考点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