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6日22时许,王某位于东山省阳海市高新区胡杨路街道的房屋被强制拆…
2022年5月16日22时许,王某位于东山省阳海市高新区胡杨路街道的房屋被强制拆除。2022年5月25日,王某以阳海市高新区政府、阳海市高新区胡杨路街道办事处将其房屋强制拆除违法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阳海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由于被告胡杨路街道办事处未提供其可以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职权依据,故本案原告对胡杨路街道办事处的强制拆除行为不服,应当以高新区政府为被告。高新区政府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有权对原告的房屋实施拆除、并且履行了法定的拆除程序,其拆除行为明显违法。由于其拆除行为不具有可撤销内容,因此应确认被告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法院判决:确认被告高新区政府对原告房屋作出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该判决后经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本案涉及“城中村改造”的社会热点问题,因为房屋被强制拆除而引发的行政诉讼在行政案件中占有较大比重。本案在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确定了高新区政府为本案适格被告,胡杨路街道办事处不具有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判决确认被告的强拆行为违法,有力地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为此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思路。 问题:根据材料,王某位于东山省阳海市高新区胡杨路街道的房屋被强制拆除,关于行政强制执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B. 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C. 行政强制执行均应当由行政机关执行D. 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先想一想,再看答案与解析 ▸
正确答案:ABD
【正确率 27%|考点:行政法】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正确,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B项正确,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C项错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项正确,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故正确答案为ABD。
考点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