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日益普及,越来越多的业主有在自家专有车位安装充电桩的需求。当业主…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日益普及,越来越多的业主有在自家专有车位安装充电桩的需求。当业主在专有车位安装充电桩时,因布电线等需要使用共有部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这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对共有区域的增值利用,无需额外审批B. 这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为提升专有部分使用价值,对共有部分的合理使用,物业服务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配合C. 充电桩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应当由物业决定是否安装D. 充电桩涉及用电安全和公平分配,应当经业主大会表决同意先想一想,再看答案与解析 ▸
正确答案:B
【正确率 64%|考点:民法典】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错误,一方面,在专有车位安装充电桩并未对共有区域起到增值效果;另一方面,安装充电桩和布线的施工需要符合用电、消防等安全要求,并非所有小区均符合该施工要求,因此,“无需额外审批”说法过于绝对。
B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权。但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因此,业主在专有车位安装充电桩属于对其专有部分行使所有权,充电桩不属于公共基础设施,物业服务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配合。
D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因此,安装充电桩并不属于由业主共同决定事项。
故正确答案为B。
考点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