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妈把自家暂时不用的车位免费给邻居崔某使用,后因儿子急需用钱,王大妈把车位卖出…
王大妈把自家暂时不用的车位免费给邻居崔某使用,后因儿子急需用钱,王大妈把车位卖出。崔某认为该买卖行为侵犯其免费使用权,向王大妈索赔。就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王大妈作为车位的合法所有者有权决定车位的去留B. 崔某一直在使用该车位,具有优先承租权或购买权C. 车位虽免费使用,王大妈与崔某形成事实租赁关系D. 崔某在较长时间内免费使用该车位已形成事实占有先想一想,再看答案与解析 ▸
正确答案:A
【正确率 89%|考点:民法典】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王大妈作为车位的合法所有者有权决定车位的去留。
B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题中,虽然崔某一直在使用王大妈的车位,但是始终是免费使用,未支付租金,不存在租赁关系,且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承租权均仅适用房屋租赁,因此,崔某不具有优先购买权或承租权。
C项错误,事实合同关系是指双方当事人并未签订书面的协议,但是已经以实际行动履行了合同义务的交易形式。题中,王大妈与崔某虽未签订书面的协议,但车位是免费使用,崔某未履行支付租金等义务。因此,未构成事实租赁合同关系。
D项错误,法律占有是指占有人基于法律上的权利对物进行的占有,这种占有受到法律的保护,占有人可以依据其权利对抗他人。相反,事实占有则是指占有人实际上对物进行了管领和控制,但不考虑占有人是否有权占有。这种占有基于实际的事实状态,而非法律上的权利。崔某是经过车位主人王大妈的授权而免费使用该车位,对于车位的占有存在法律上的依据,属于法律占有而非事实占有。
故正确答案为A。
考点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