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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与甲公司签订了两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4个月,试用期工资每个月5000元…

常识判断 · 法律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 2027年 西藏 练习题

张三与甲公司签订了两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4个月,试用期工资每个月5000元。在试用期内,张三无法胜任甲公司安排的工作,也无法胜任甲公司另行安排的岗位。下列相关说法不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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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约定的试用期时长不合法B. 甲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C. 甲公司可以重新安排试用期,但是不得超过6个月D. 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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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正确率 33%|考点:劳动法和经济法】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两年期的劳动合同,最多只能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而不能约定4个月的试用期。
B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因此,在试用期内张三无法胜任甲公司安排的工作,也无法胜任甲公司另行安排的岗位,不符合甲公司的录用条件,甲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张三和甲公司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不得重新安排试用期。
D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甲公司因张三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情形。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考点劳动法和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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