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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本市环境保护水平,市环保局与甲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授予甲公司在本市从事…

常识判断 · 法律 · 行政法 · 2023年 练习题

为了提高本市环境保护水平,市环保局与甲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授予甲公司在本市从事环境保护相关的特许经营权。三年后,市环保局通过公开招标与乙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授予乙公司在本市从事环境保护相关的特许经营权,并撤回甲公司的特许经营权,甲公司不满,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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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本案中乙公司属于第三人B. 甲公司可以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乙公司C. 环保局授予甲、乙两公司特许经营权属于民事行为D. 环保局撤回甲公司的特许经营权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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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正确率 26%|考点:行政法】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乙公司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所以乙公司属于本案第三人。
B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企业不得随意转让特许经营权,因此,甲公司不可以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乙公司。
C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因此,环保局授予甲、乙两公司特许经营权属于对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设立行政许可,属于行政行为而不是民事行为。
D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故正确答案为A。
考点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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