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我国行政处罚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 )。
下列关于我国行政处罚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权行使部分行政处罚权B.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设定C.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受处罚者均有权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D.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先想一想,再看答案与解析 ▸
正确答案:B
【正确率 25%|考点:行政法】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决定应当公布。承接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规定范围、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B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本项中,行政法规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C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D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
(来源:安徽20262026年安徽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题(网友回忆版)第20题)